合作模式-标准课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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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已走向社会,具有一般的工作经验,希望通过学习,转/换工作岗位的社会生源。
 

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为了有利于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的合理有序成立和科学规范管理,特制订以下具体管理办法:

1、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应为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

2、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必须是经我校标准课程班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并签订《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合作协议》的,否则不能成为我校“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对签约的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实行网(www.cettic.org.cn)上公示和形象宣传。

3、“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应按我校规定形象标准,装修办公场地和配备统一办公设备和员工服饰。

4、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均应按规定配齐以下具有发展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宣传招生专员3人、教学实习专员2人、每门课程教师6人、考试考核专员1人、就业创业指导专员3人。

5、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并按培训规定开展工作。

6、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实行领域下的行业项目合作制,不允许超范围开展。

7、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对外宣传的资料均应报我校标准课程班项目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方能使用,否则我校视具体情节轻重保留警示、中止协议的权力,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违约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自行承担。

8、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一定要将开展业务的标准课程班的对应的单位名称、负责人、行业项目、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详细资料先报我校标准课程班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实行好条件优先原则,以免几个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同时对某一标准课程班进行洽谈时,造成口径不一,有损我校形象。

9、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定期将宣传招生、教学实习、考试考核、就业创业等详细情况以我校标准课程班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电子版的形式报与我校加盟发展部(邮箱另行通知)备案,以便办公室及时了解并给予适时指导。

10、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半年内还未开展业务时,如有其他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申请对该标准课程班的培训机构的,我校标准课程班项目管理办公室有权视具体情况同意其申请。

11、对所有一经签约的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实行网(www.cettic.org.cn)上公示和形象宣传。

12、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一定要按规定使用我校统一教材资料,对学生按规定教法进行培训。

13、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规定以外的费用,一经发现,我校有权立即中止合作协议,违约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4、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在开班一周内和考试7天前应将学员名单一式五份报我校标准课程班项目加盟、宣传招生、教学实习、考试考核、就业创业等办公室以便备案。

15、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均应按时和我校财务管理部按规定结算费用,否则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达、考试不能按时进行、证书不能按时发放等责任由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自行承担;更不能以任何未经我校同意的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16、保证不以我校和各级办公室及其主管单位的名义开展和合作项目无关的活动或项目。

17、能够配合我校开展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任务。

18、每年对所有“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评奖,对符合奖励的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对不规范的标准课程班合作伙伴进行警示和处罚,严重的中止合作。

(1)入围条件:

    A、能按照我校制定的《标准课程班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进行正规办学的合

作单位。

 

B、协议期内报考人数超过    人的标准课程班培训考试机构。

(2)评选方法:

符合上述两点入围条件的培训考试机构按照上一年度招生报考人数,结合学员培训质量或因培训为项目争取的社会荣誉进行综合评定,在同一项目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名次给优秀单位及负责人颁发相应的奖项。

(3)奖项设立:

在同一项目,按入围人数比例设立 若干奖项。

(4)评奖周期:每年11月份,12月发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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