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模式-就业保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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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因个人实际能力问题而缺乏就业渠道和机会的社会生源。(100%推荐就业。)
 

1、专项能力就业保障班

2、岗位能力就业保障班

3、职业能力就业保障班

4、专项能力就业保障班

5、师资能力就业保障班

6、管理能力就业保障班

 

1)强化训练

用6个月的时间强化学习基础知识,30%理论+70%练习,注重技术的实用性与产业发展的前沿性相合,在通用知识学习的同时,注重加强学员实务和实践技能等职业素质的培训和熏陶。

2)项目实战

分组进行项目实战演练,并对每个项目成果进行严格的评审和答辩。

3)就业安置

入学前签订就业《入学、培训、就业协议》,面向300家会员企业和1000家“软件就业联盟”企业推荐工作。保障学员高薪(工资2500元/月以上),体面100%就业。

 

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为了有利于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的合理有序成立和科学规范管理,特制订以下具体管理办法:

一、加盟条件

1、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能力、五年或以上公司管理经验的自然人。

2、完成认可我校、我校的项目、我校的运作模式。

3、具有加盟创业的强烈愿望。

4、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5、具备与培训规模相配套的办公和教学场地、办公和教学设备:

(1)办公和教学场地:总面积1000平方米或以上,且适合学员全日制脱产学习,附近能提供学员吃住,使用期五年或以上。

(2)办公和教学设备:统一的办公设备和技能类课程以2:1的通用课室和实践课室配备,实践课室设备统一型号。

6、具有不低于18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实力。

7、具备开展项目所需的经过统一的专门培训的专职负责人员、招生人员、教学人员、就业人员、财务人员、后勤人员,并按劳动法办理用工手续。

8、具有很好的组织、协调、运作、管理能力。

(二)加盟材料

 

(三)加盟程序

1)申请单位按规定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

2)我校对申请单位资料进行审核。

3)我校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

4)我校向申请单位发送合作协议,双方对条款无异议,即可签订加盟培训

协议。

5)如需支付品牌资源费或其他相关费用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费用汇至

我校帐户。

6)办完相关手续后,申请单位一周内收到我校的《授权委托书》,即可开

展宣传资讯招生教学实习考试就业工作。

(四)加盟协议

(五)选址装修

(六)人员培训

(七)报批学校

(八)宣传推广

(九)资讯招生

(十)教学实习

(十一)考试考核

(十二)就业招聘

(十三)人员管理

(十四)费用结算

18)按照协议规定交品牌资源费、培训费、考务费、就业招聘等费用。

(十五)其他方面

1)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必须是经我校就业保障班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

通过并签订《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合作协议》的,否则不能成为我校“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对签约的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实行网(www.cettic.org.cn)上公示和形象宣传。

2)“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应按我校规定形象标准,装修办公场地和配备

统一办公设备和员工服饰。

3) 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均应按规定配齐以下具有发展就业保障班

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班主任1人、宣传招生专员3人、教学实习专员2人、每门课程教师3人、考试考核专员1人、就业创业指导专员3人。

4 ) 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工作人员、课程师资均应

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并按培训规定开展工作,并接受我校派遣专人的指导。

5)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实行领域下的行业项目合作制,不允许超范围

开展。

6)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对外宣传的资料均应报我校就业保障班项目招

生办公室审核通过方能使用,否则我校视具体情节轻重保留警示、中止协议的权力,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违约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自行承担。

7)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一定要将开展业务的就业保障班的对应的单位

名称、负责人、行业项目、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详细资料先报我校就业保障班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实行好条件优先原则,以免几个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同时对某一就业保障班进行洽谈时,造成口径不一,有损我校形象。

8)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定期将宣传招生、教学实习、考试考核、就业

创业等详细情况以我校就业保障班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电子版的形式报与我校加盟发展部(邮箱另行通知)备案,以便办公室及时了解并给予适时指导。

9)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3个月内还未开展业务时,如有其他就业保障班培

训机构申请对该就业保障班的培训机构的,我校就业保障班项目管理办公室有权视具体情况同意其申请。

10)对所有一经签约的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实行网(www.cettic.org.cn)上

公示和形象宣传。

11)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一定要按规定使用我校统一教材资料,对学

生按规定教法进行培训。

12)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规定以外的费用,一经发现,

我校有权立即中止合作协议,违约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3)安排经过我校统一培训过的资讯招生人员开展招生渠道建设、组织招

生活动、进行资讯招生、管理和服务,和报读学员签订《入学、培训、就业协议书》,并保证完成每年招生目标 100 人。

14)使用我校指定的与合作课程配套的培训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资料,

并保证每期开班人数不少于30人。组织专家制定与培训相配套的教学管理办法,并做好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工作,及时向我校提供管理人员、教师、教学、学生等相关真实的教学信息。

15)配合我校组织报考、考试、考务、发证工作。

(1)学员在报考时须出示身份证明。

(2)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参加考试考核的时间一般每个月的

最后一周进行,每次参加的人数不低于30人。

(3)统计整理参加考试人员的信息,协助我校办理并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全国《CETTIC职业培训证书》和北京合诚汇智学校的《HCHZ岗位能力证书》。

16)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均应按时和我校财务管理部按规定结算费用,

否则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达、考试不能按时进行、证书不能按时发放等责任由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自行承担;更不能以任何未经我校同意的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17)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不以我校和发证机关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协

议规定之外的业务活动,不得损甲方和发证机关的社会声誉。

18)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须持有我校授权委托书,方可在本协议规定

的范围内开展宣传、招生、教学、考试、就业指导等工作,否则视为违约。

19)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自行承担超本协议范围对学员所做的各种承

诺而引起的纠纷责任。

20)为我校安排前来支持的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和生活上的方便。

21)为确保高质量100%就业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必须按要求做好学员

入学前的测试,对于测试不合格的学员必须取消入学资格。

22、每年对所有“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评奖,对符合奖励的就

业保障班培训机构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对不规范的就业保障班合作伙伴进行警示和处罚,严重的中止合作。

(1)入围条件:

 A、能按照我校制定的《就业保障班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进行正规办学的合

作单位。

B、协议期内报考人数超过  150  人的就业保障班培训考试机构。

(2)评选方法:

符合上述两点入围条件的培训考试机构按照上一年度招生报考人数,结合学员培训质量或因培训为项目争取的社会荣誉进行综合评定,在同一项目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名次给优秀单位及负责人颁发相应的奖项。

(3)奖项设立:

在同一项目,按入围人数比例设立 若干奖项。

(4)评奖周期:每年11月份,12月发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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