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
为充分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本学院所有教室由教务考务部设专人统一安排与管理。
一、单位自用
教务考务部分管教务每周根据所属部门开课情况上报教务考务部,由教务考务部管理教室专人调配制定教室安排表,并发至各分院,上传至学院网站。各分院应积极配合后续服务工作。如有临时停课、调课、加课等,各部门分管教务应及时上报教室管理专人。
二、单位外租
(1)不租给同行业单位或是与单位有相同项目上课的外单位。
(2)各分院如接到单位和个人租用教室的业务,须介绍到教务考务部统一安排。 承租方所交的租用费用纳入介绍分校当月的招生任务。
(3)教室租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早八点至晚九点任意时间段。周六日原则上不外租教室。
(4)外单位租用教室须由教务考务部与其签定《教室租用协议》。并及时通知各分院教室安排情况并做好服务准备工作。
(5)教室使用费用参见《教室使用费用》
退费流程
